既然志於傳播,感覺不習慣性的寫些什麼,或是沒多多利用傳播媒介,似乎就"傳播"而言,不大說的過去,既然如此,那就從"頭"說起吧!
  前兩天下了決心把留了近一年的長髮剪掉。不少人認真的問我:為什麼要留長呢?我懶的解釋太多,往往一句:因為我要當正咩。打發掉一切,如果真要解釋起來為什麼要留長呢?就跟我當初為什麼小順豐做的好好的,說離職就離職一樣的道理,純然是近乎任性的想做就做,或是某天忽然覺得:哎呀,想這樣,想那樣。所以就照著想法去執行了。倒是真正該認真的事情沒認真,總是執著於無關痛養的小事呢!


  好啦!認真說來呢,想在現在這段似乎還可以稍微放縱的時間點,任性的做些不同的嘗試,所以就試著把頭髮留長,儘管不少人認為這樣很娘氣,或是不好看,無所謂,僅僅是做自己想做的,如果說的再偏激點,那可以說是對於大眾觀點的一種反動吧。我嘗試從自身的改變,某種程度對社會既有的認知做點試探,所謂社會的認知呢,可以說成對性別的界定,從性別史的觀點,也就是對於gender這觀念的一點小小挑戰,當我們見到長髮秀氣的形象,大腦中認知結構就會回應出:這是女生。當知道他是男生後,就會轉而界定為:這是GAY。而事實上我性向是喜歡女人,留長髮純粹是一時興起,長相秀氣請問我媽,於我本身內在而言,外在的一切無法顯示,於是我們往往被極度膚淺的表象所矇騙,或者說,我們打出生起,就被二元對立的法則所禁錮,而自然排斥起超越認知所能認知的事物,合理化自己認為的合理,污名化一切未知的事物,例如政治。有趣的是,同樣是留長頭髮或剪短頭髮,社會對於女性的包容似乎比較大,那這樣是否是另類的男女不平等呢?既然每個人都是有獨立思想的個體,何不在不違法的狀況下,盡情享受自己享有的一切呢?拋開惱人的成見,或是完全沒根據的社會意識,隨心所欲吧!

  不過我可沒打算跟我前途過不去,本來是基於面試因素,打算三月再把頭髮處理掉,但想想還是過年前剪一剪好了,一來算是換個心情,也換個姿態。二來,洗髮精實在用太兇啦!這倒是始料未及。

  剪完之後,回家路上一個人不斷的笑,一時間對於剪短髮的自己覺得好笑,像換個人似的,僅僅只是頭髮的轉換,會造成如此差異,也著實讓我覺得有趣。不過變的比較有讀書人樣了,希望心情也能跟著轉變才好嚕!說起來,我似乎從來也不是會隨著外在改變心情的人呢!不管如何,自己還是自己,可不是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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